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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婆的那点心思,萧雄自然心中有数,却不屑多言。
女人家懂得什么?
头长见识短!
次日晚上,华灯初上之时,红旗路如松酒店,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如松酒店的规模放在全市范围内,上不得台盘,但在红旗路却是屈一指的“大酒店”。因为就开在红旗路,晚餐和夜宵的生意都很好,同样的,食客的成分也很复杂,三教九流都有。
平日里,叶小桐是绝不会踏足这里半步的,只要看到那些二流子,混混似的家伙,她就打从心眼里厌恶,甚至是自内心深处的害怕。偏巧这样的人,如松酒店就从没有断过。
不过这一回,有燕飞扬和李无归陪同在侧,叶小桐还不是那么紧张害怕。
对燕飞扬,她如今已经有一种迷信的信赖。
只要有他在,就绝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飞扬,我们在等谁啊?”
包厢里安安静静,桌面上已经上了酒菜,档次不低,但燕飞扬和李无归都没有动筷子,显然是在等人。现在叶小桐称呼“飞扬”已经十分顺口。
“等小马哥。”
燕飞扬轻声说道。
“小马哥?”
叶小桐脸色微变。
她虽然是在校学生,但小马哥的“赫赫威名”却是早有耳闻,此人在红旗路这一带,乃是最有“声望”和实力的人物,红旗路的娱乐场所,就没有人不卖小马哥的面子。
此前一直骚扰叶小桐的姜鸿盛,在混混之中也算是小有名气,但和小马哥比起来,却差着老大一截。
据说此人并不姓马,倒是名字中有一个马字,大家本来都叫他“马哥”,但他自己特别崇拜香港警匪片《英雄本色》之中的小马哥,所以就要求身边的人都称他为“小马哥”,久而久之,他的本名倒是没几个人记得了,小马哥却变得大名鼎鼎。
其实燕飞扬倒没有听说过小马哥的“大名”,是萧雄推荐给他的。
毕竟冠军夜总会是在红旗路的地盘上,想要解决冠军夜总会的问题,绕开“小马哥”就是很不明智的。纵算萧雄亲自上阵,也不方便绕开“小马哥”。
六点半左右,包厢门被推开,三名男子抖抖地走了进来。
这种调调,也是从香港警匪片里学来的,街面上的“大哥”,走路都是这样抖的,不但走路的时候抖,站在那里也抖个不停,就好像得了羊癫疯似的。
时间一长,这种“羊癫疯”也成了某个社会阶层的专用姿势。
抖在最前边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个子略高,约有一米七五左右,身穿一件浅白色的西装,梳着小马哥式样的三七分头,打着摩丝,粗粗一看,还真的和电影里的小马哥有几分相似。
当然,也仅仅只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仔细看去,就能现,此人身上痞气十足,和小马哥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真想学到小马哥那种风度,可不容易。
另外两名男子,就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三四岁左右,一人穿黑夹克,另一人直接就穿了件背心,大光头油光锃亮,满脸横肉,叶小桐连看都不敢看他。
“咦?”
小马哥一进门,眼睛在三人脸上一抡,便出了诧异之声。
“黑皮,你去看看,我们有没有走错包厢?”
萧三爷虽然在电话里说,两位小朋友很年轻,但也不应该年轻到这种程度吧?
这分明就是三个中学生!
如果是别人将高中生介绍给他,倒也罢了,萧三爷何等样人?
连他小马哥见到都得低头!
“不用看了,小马哥,我就是燕飞扬,萧叔叔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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