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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酥点头,“我去接省主。”
—
昨日的雨没下成气候,今日傍晚头顶上的阴云便散了个干净,夜里繁星点点,抬头一望,青玉色的天空下,银河仿佛倾泻至大地。
冯肃紧紧地盯着前方的巷子,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见到有火光靠近,忙回头看向正迎头仰望星空的凌墨尘,“主子,出来了。”
凌墨尘这才收回视线,慢慢地扎紧袖口上的绑带。
双刀贴在腰间,同他封重彦上回一样,今夜他也是一主一仆,他倒要看看封重彦有没有那个本事,要了他这条命。
巷子对面的动静声越来越近。
没有月色,但星空明亮,散在青砖石上的银河光芒,被火把的光亮渐渐地夺去了光辉,夜色开始灼热。
凌墨尘一眼就看到了囚车里的季阑松。
一双手脚戴着镣铐,头发披散,面容苍白,比起上回他在地牢里的见到的模样还要狼狈。
季阑松上回当着他的那一番谩骂,无疑是在求死。
今夜来,凌墨尘没有告诉顾玄之。
顾玄之必然不会让他前来冒险,今夜换做是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让他前来相救。
十七年前,他们能豁出去性命,从刀山火海里救出自己,韬光养晦十七年,早就做好了扑死的准备。
他们不怕死,但他这个害得他们为自己奔波了半生的前朝主子,不能当真看着他们死在自己面前。
封重彦便是抓住了他这一点,今日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他要不出现,岂不是让他失望了。
扣上冰凉的面具,凌墨尘对冯肃点了下头,起身跃下屋檐,一对双刀出鞘,迎着火光,直奔向囚车。
刀锋相对,霎时间碰出火花,黑夜里的厮杀彻底地被点了起来。
囚车内的季阑松,口中塞着不团,听到动静声,目光露出惊恐之色,瞬间抬起头来,待看清刀光里的两道人影时,一股悲恸从心头涌出,奋力喊了一声:“走啊!”
他口中含着布团,吐词不清,没人能听到他说什么,却继续不断地念着:“临患不忘国,忠也;思难不越官,信也;图国忘死,贞也。”
“忠者不饰行以徽荣,信者不食言以从利。”
他从十二岁便跟着顺景帝,从一名小兵小卒做到了禁军第一统领,跟着顺景帝杀过胡人,绞过土匪,曾被敌人按在泥水里抬不起头,也曾站在高台上,举起手中的长刀,同万千弟兄们一起欢呼。
大邺二十四洲,哪一个不是他们亲手打下来的江山。
国可亡,要么被敌军冲进殿堂,败得彻底,要么被葬送在周家子孙手里。
但他赵狗背信弃义,谋取皇位之时,顺景帝还在青州杀敌。
周家还留有子孙。
他辜负了陛下对他的托付,没有保护好皇后,没有保护好小太子,让他落入了赵狗手里。
这十几年来,他无一不后悔,没有早些看清赵狗的野心。
他只要还活着一日,便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周家的江山,继续被他赵狗侵染。
死有何惧?
他这条命,不值得让殿下来犯险,舌头被布团塞得发麻,两腮酸痛,做了几十年的硬汉,此时却是老泪纵横。双目死死地盯着凌墨尘,看到他靠近囚车的那一刻,恐惧到了极点,也悲伤到了极点,“殿下,我一生无妻无子,死不足惜......”
凌墨尘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却能看清他的神色,那样的神色,太熟悉了。
五岁之后,他每隔几年,便会看到这样的一张神情。
所有人都想把命给他,可从未有人问过他要不要。
凌墨尘脸上沾了血,眼角的一滴血流,映入了他眼眸,眼底已是血红一片,不退反进,手中的双刀,砍在了囚车上。
刀锋落下的瞬间,囚车的底部忽然一排利箭射了出来。
凌墨尘脸色一变,双刀陷进了木头内,拔不出,不得不放弃后退。
箭头扎进了他的胳膊和双腿。
暗黑色的衣裳看不出血迹,但那血从袖筒内流出来,顺着他的手背,滴在了青石板上,便有了颜色。
封重彦坐在马背上平静地看着,只可惜今夜没下雨。
卫常风早就忍不住了,双腿夹紧马肚,手中长刀拔鞘而出,“主子,让属下去替乔阳讨回这笔债。”
封重彦及时提醒,“别弄死了,还有用。”
不远处的冯肃听到了一道马蹄声,余光瞥见卫常风冲了过来,惊慌地回过头,便见对面的凌墨尘手中双刀已失,半跪在地上,侍卫手里的长矛不断在靠近,脸色顿时一白,心提到了桑门上,奋力冲过去,可奈何自顾不暇,被侍卫团团围住。
眼见那马蹄要从他身上踏过,夜色中几枚银针,忽然照面而来,卫常风瞳仁一缩,及时勒住了缰绳。
作者有话说:
来啦来啦宝儿们,今天晚了,不好意思,继续红包哈~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1章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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