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人和平离婚,民政局前,印黎递给了沉玉两颗糖。
“还有一颗是明天的。”
印黎说:“以后还给你糖。”
孩子们的友情说不了再见,但是否还能再说下周给糖,印黎并不清楚。
沉玉穿着蓝色背带裤,小小的一点儿,被妈妈牵着一步步离开。他回头看一看,然后看到印黎,嘴角咧开大大的笑。
在沉夕的记忆里面,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她见过小孩还是婴儿,不会坐不会走路,爬在床上时纯真无邪满眼都是你的样子;也见证过他每每见到陌生人都笑的很灿烂,甚至被亲以后会害羞的样子。
她参与过也见证过他仅仅三年半记忆里面大部分的人生,即使她很少和这个家庭的人互动。私心里,她把少有的一些感情放在了他的身上。
只有他,什么都不懂,毫无介怀与你交谈。
印黎感觉到一股闷闷的情绪,沉起向她招招手,说回去了。出租车玻璃上的景物连成片一节节倒退,残影逐渐被抛在身后,移动的又没有那么慢。
回家以后她翻开日记本。
印黎写:【沉玉和他妈妈去了城中另一处,离得挺远的。】
明明是上午,此时此刻的沉夕应该在认真听课,也不会看日记本。
她却看到了上面一点点浮动显现的字。
【沉起,我的父亲,会养他的。】
桌子上的风铃吹动,洛南问沉夕:“你怎么带了个风铃?”
沉夕在窗边的窗帘上绑了一串小风铃,刚好垂在她的身边。
“风一吹,它一响,我容易走神,刚好提醒我回神。”
沉夕敲了敲它,然后问:“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它声音挺小的,隔两排就听不到了。”
沉夕说:“我弟弟送我的风铃,和它长的一模一样。”
“你还有弟弟?”
风铃轻轻一晃,它透明的玻璃罩中,小小的绿色叶子下缠着铃铛,铃音轻和。
她笑了笑:“亲戚家的孩子。”
这节是英语课,由于每回都要听写,沉夕这回被抽中上台。
单词每报出一个,沉夕冷静写下。
“不要抬头看印黎的,写你们自己的。”
印黎的字在日记本上一点点浮动,好像听到了身边写字的声音,洛南往左边看,沉夕的风铃在轻轻晃动,桌上一个本子一个摊开的课本,上面记着精美完整的笔记。
下一个单词又来了,洛南连忙开始写,开玩笑,写错一个罚抄三十遍,写对一个少罚三十遍。
英语句子被翻译被写在黑板上,老师说:“很不错,用上了高级词汇和从句。”
她开始检查下一个,然后评价:“中规中矩。”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班上的喧闹声逐渐减少,周身的学生衣服各样,行笔之间衣料摩擦在书桌上,空气微微透着凉意,不干不燥,名为深秋的时节早已至临。
沉夕回到座位,打开日记本和课本,同桌洛南并未注意。
她跟着老师的节奏翻开书页,顺带翻开日记本,上面显示着印黎写的话【你不担心他?】
【不用,即使他父母离异,他依旧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沉夕很清楚冯阿姨和她爸对小孩的宠爱,虽说做过很多过分的事,但还是有几分感情在的,不可能扔下他不管,况且才四岁。
是了,沉玉四岁了。
沉夕一瞬间有些恍惚,她想,是什么时候来着?哦对,上个周。
【上个周他生日。】
【我知道,我给他送了一幅画,沉夕,他和你好像,两个人都喜欢独处。阿姨第二天回来也给他补了,他挺开心的。】
【谢谢。】
回去以后,小孩儿该多高了?沉夕思索。
风铃轻轻敲击的声音让沉夕回魂,她眨眨眼睛,周遭的一切好像都变得极为陌生。在这个陌生之地,不安,焦虑的情绪忽然之间侵来一瞬,眼睛里面好像生了层雾气。
好像有什么水滴滴在了课本上,她记着笔记,看到水渍模糊了刚刚写下的笔墨,还有些湿润的地方她怕写了晕开,于是抽了一张便签重写。
没事的。
她安慰着自己。
关于开局返现系统!赚钱太快怎么办?重生的姜萧获得了首富系统。只要有人对他产生任意消费就能获得现金返现和道具宝箱。姜萧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孩为我花钱,但我真不是软饭王。开局返现系统!赚钱太快怎么办?是黑色苦茶精心创作的现代言情。...
简介关于重生8o我的双眼能辨海中万物林半夏重生了!重生到了他们一家人将要离开老家去往外地的前几天。这让她激动的想哭。前世他们一家六口人背井离乡去大姨丈家里的农场帮忙。结果要么死,要么伤,要么郁郁寡欢,没有一人过得好。如今老天爷给她机会重新来过,她一定要利用海边和山上的资源积累资金,攒够做生意的成本,带领全家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改变所有不好的结局。老村长一家虎视眈眈?不怕不怕!抓他把柄,送他父子三人进铁窗!大姨一家恶心至极?不怕不怕!揪他命根子,找他罪证,送他归天!小小竹马已成俊美无双好青年?不慌不慌!我也成了秀外慧中好姑娘。某日,林半夏挺着胸脯,双手叉腰谢京墨,我已成年,你就没有什么对我说的吗?谢京墨眸色一深,轻笑原来我家夏夏都已经长大了啊!长大了,他终于不用隐忍了。...
你在我青春的出现让我一直当着阳光一样努力追逐着,在这个胡闹的年纪,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潜力后来啊,我跟你说你曾是我青春努力追逐的阳光你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向日葵本文第一卷言青春,第二卷说爱情。这是一个温馨与甜蜜的故事,也是作者笔下的温柔,浪漫与长情。追逐着阳光...
小小村医,进城帮师父还人情,不料被美女总裁看上从此,走上了纵横都市的逍遥人生!这该死的魅力,实在是无处安放!这个村医太勇猛...
又名作为末世时代的大反派,在最后一战她选择自己杀死自己。我非畏惧光明,我只是为信仰而亡。回到末世之初,提前知道结局的大反派,按剧本应提前杀掉主角,或者抱紧主角的大金腿,你在开什么玩笑?无论是站在光明阵营,还是黑暗阵营,她都是最强的存在,根本不屑那种下三滥的手段。我在我的信仰中,我就是主角,我就是神。备注封反派的我抢了主角的戏...
我从来不懂什么叫年少轻狂,只知道这世界胜者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