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说血刀老祖在大战中,占据了雪山的地利因素,但也可看出其实战能力之强悍。
凌府内的官兵和护卫本就不是凶残的血刀门弟子的对手,自然也无法阻拦血刀门弟子撤离。
叶长安已经击杀一名血刀门弟子,任务已完成,自然也不会去拦。
况且,就算想拦,他也拦不住。
而丁典也是站在那里,没有出手阻拦的打算,看来以他的实力,也没有把握留下这些人。
从刚才丁典和宝象短暂交手的瞬间,叶长安猜测,丁典的的修为境界绝对到了一流水平。
叶长安犯了难。
他该如何如提醒丁典,避免之后的悲剧生呢。
弄不好,丁典就可能把他也当成觊觎连城诀的歹人。
万一动起手来,自己目前可不是对手。
等到血刀门一众人消失,丁典和那名华服中年人都把目光移向了一身黑衣蒙面的叶长安。
华服中年人身份,叶长安用脚想也知道了,正是荆州知府凌退思。
都说虎毒不食子。
这位为了连城诀,可是亲手害死了亲生女儿凌霜华,最后,又毒杀了丁典。
叶长安可不想跟这样的人有任何瓜葛,甚至他都想一刀解决了凌退思。
将悲剧的始作俑者直接弄死,这样一来,岂不是完美解决了丁典的麻烦。
不过,此刻出手,丁典为了凌霜华,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算了,距离那段剧情应该还有一段时间,也不急在一时。
等几天,自己强过丁典,凌退思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就算动手,丁典也拦不住。
再不济,悄悄干掉凌退思,也是个办法。
想到此,叶长安转过身,脚下一动,便飞身跃起,掠向了黑夜之中。
至始至终,叶长安都没有和丁典说一句话。
他做这些事,只是出于前世对于丁典遭遇的同情而已。
金庸把他写的太惨了。
主角狄云虽然也惨,但最起码最后活得好好的。
夜色中。
叶长安在大街小巷兜转了几圈,确定无人跟踪,才回到了自己的宅院。
来到灶台处,拿出火折子,把脱下来的黑衣点燃后,塞进了灶台内。
等到黑衣燃尽,叶长安才回到房间,倒在了床。
回想起晚的经历,他现自己对这些打打杀杀的血腥场面,表现出了极高的适应性。
杀个人,感觉也没什么。
尤其还是杀一个十恶不赦的血刀门恶僧,更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难道系统给我布这个任务,就是想让我适应这些杀人场面?
作品简介从柯学世界穿到诡秘之主后,林恩获得了把马甲投放到不同时间线的能力。一号马甲落地即天使,除了半疯没有别的毛病,林恩决定用祂跟着远古太阳神混吃混喝。二号马甲出生在地球文明时代,林恩表示杜绝群星归位,守护高质生活从他做起。三号马甲,林恩选择在所罗门帝国上班打卡,成功达成流水的帝国,铁打的林恩成就。最后一个马甲,林恩混入塔罗会,手撕坏剧本,揍阿蒙,坑真造,联手小克,共谋外神,最终林恩在这个过程中明悟自身的本质,登临神位。林恩是时间的旅者,他见证一切,记录一切,背负一切,亦掌控一切。于是,过去在他,现在在他,未来皆在他。ps主角本体泡泡,为泡泡意外诞生的一缕人性,最终脱离泡泡,成为独立的个体。若听风声所写的诡秘我的马甲遍布时间线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布。...
老爸带着秘书跑路,是人性的沦丧还是另有隐情?富二代秦东偶得星辰戒指,是偶然,还是注定纵横都市无限装逼,且看秦东的狂少生涯!秦东狂咋了?怼天怼地怼空气!书友群925589829都市之绝世狂少...
本书又名你这丫头,把腿分开!用点劲儿啊!你怀的保不齐是双胞胎!使劲儿!啊啊啊啊!听着茅草屋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声音。问鼎世界富豪榜的周晓治懵逼了。我这是死后重生了?喂,别愣着了!你个人渣!保大还是保小?!周晓治用力的握紧了拳头,掷地有声道媳妇儿我要!双胞胎儿女我也要!开局泥鳅打窝钓鳜鱼,我赚了!...
舒芷上辈子为人当枪而死,重活一世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面出场不过三秒的炮灰一枚,把自己推出去挡枪的便是书里的男主角。舒芷不甘心,打算联合书里面的大反派来为炮灰证明。恃美行凶妖艳歌女╳玩世不恭风流反派顾九笙看着眼前心怀鬼胎的女人问道你救了我一命,我以身相许怎么样?舒芷摇摇头九爷,我喜欢老实人。后来舒芷窝在顾重生民国不做炮灰...
奶奶强势,爷爷不管,爹爹腿断家人不肯医治,亲娘软弱受欺负,哥哥弟弟饿得瘦骨伶仃!重生在一穷二白的家,她强势分家,踹开奇葩亲戚,拳打不长眼的白莲花,带着一家人种田挣钱!以一己之力把哥哥弟弟培养成肱股之臣!什么男人?哪有搞事业重要!女人照样可以千古留名!成为人人敬仰的重臣。父母懦弱?不慌,不慌!磨炼磨炼还是好父母!来在穿成穷鬼!十二岁种地养家糊口...
作品简介传言云氏总裁冷漠无情,极度厌恶女人,凡是主动接近他的女人没有一个好下场。叶楠芷对此表示很无语,这些话都是谁说的,她要控诉。某男深情的将她搂进怀里,只有你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