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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后的叶尽欢睁开眼睛,仍然感觉有些头疼。
旁边传来了动静,他转头看去,不禁愣住。
一个凹凸有致的背影映入眼帘,她一手拿着老旧的蒲扇,嘴里轻哼着小调,在给熟睡的孩子扇风。
四周围着蚊帐,身下铺着一层坚硬的竹席,稍微动一动,就能听到床脚嘎吱响。
叶尽欢吓了一跳,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那女子连忙转过头,有些慌张的问:“是我太大声了吗?对,对不起……”
她的样貌姣好,并不比叶尽欢见过的那些女明星差多少。
下一秒,无数的记忆纷涌而来。
也许是因为喝多了猝死,叶尽欢竟然重生在了这具身体上。
虽然对方和他的名字一样,都叫叶尽欢,但距离他那个时代,却足足相差了数十年。
但对方却是个彻头彻尾的穷鬼,连这套房子都是老丈人掏钱买的。
除了名义上不算上门女婿,私底下所有人都说他是吃软饭的。
当理顺了记忆里的事情,叶尽欢感觉像见鬼一样。
他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想确定是不是在做梦。
火辣辣的疼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
看着丈夫奇怪的动作,唐仲薇更加不安,道:“要喝茶吗,我去给你倒!”
说着,她起身下床。
在掠过叶尽欢上方的时候,宽松的衬衫扬起,哪怕是在黑夜中,依然可以透过窗户射入的月光,隐约看到硕大的轮廓。
而她的腰肢,却细如棉柳,巨大的反差下,浑圆的臀部更是令人难以挪开目光。
即便是号称欢场华佗的叶尽欢,也不禁多看了两眼。
但他很快就移开了目光,转向另一侧。
靠墙的床边,躺着一个刚满五岁的小女孩,名叫诺诺。
叶尽欢看着那个小女孩,再回想一下脑海中的记忆,不禁仰头倒下,哀叹一声。
从一穷二白到资产百亿,他只用了不到二十年的时间,被誉为时代的商业典范。
结果正在风光时,却把自己活活喝死,还重生到了这个家徒四壁的破地方。
很快,唐仲薇倒了热茶来,她端到床边蹲下,轻轻的吹着。
叶尽欢一闻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茶,估计是那种几十块一斤的茶渣。
旁边的诺诺生无意识的声音,可能是太热了,又或者被蚊子咬了。
就算还没有理顺这一切,叶尽欢依然遵从内心的本能,起身把茶接过来,道:“你先进来吧,不然蚊子都进来了,小孩子最怕这些。”……
就算还没有理顺这一切,叶尽欢依然遵从内心的本能,起身把茶接过来,道:“你先进来吧,不然蚊子都进来了,小孩子最怕这些。”
唐仲薇愣了下,也就刚认识那几个月,叶尽欢对她说话还算客气。
打结婚后,尤其孩子出生,脾气是一天比一天差。
不赚钱就算了,还整天怪家庭琐事太多,连累了他没办法找工作。
把酗酒打牌的恶习,归结于妻女的累赘,也是没谁了。
唐仲薇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听到丈夫这么温和的语气,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直到诺诺被蚊子咬醒,迷迷糊糊喊着妈妈,她才赶紧爬上床,轻拍着女儿,嘴里“嘘”着:“别说话,会吵到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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