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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烂透了的借口,没伞,也有千万种方法,让她回去。
他看了眼窗外,玻璃上爬满着雨丝,刚过正午,天色却愈发阴沉。
又转回来,定定地看了她几秒,也许,这短短几秒里,他看出了什么,她的期待,她的勇敢。
但没所谓,她已经那么坦诚地说“我想见你”了。破罐子破摔了。
程如珩旋即说:“我可能,没办法招待你。”
“没关系没关系,我这个人最擅长自己找乐子。”
“你不觉得无聊就行。”
程如珩挽起袖子,打开水龙头,开始刷碗碟。
他这副模样,他的学生大抵是无法得见的,微微低着头,掠光浮影,厨房的灯光在他上半张脸打下一片阴影,凑近闻,他身上似有淡淡的油烟气。
不再是“程老师”,只是“程如珩”。
伸手可触的程如珩。
向楠注意到,他的右小臂上有道红痕,他皮肤白得不像大男人,因而十分显眼。
程如珩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大概被什么刮到了,没留意。”
“你是客人,不用在这儿守着我。”他抬了抬下巴,示意客厅,“去坐着吧。”
向楠又叫住他:“可以借根充电线吗?”她扬了扬手机,“快没电了。”
程如珩走到卧房,出来把充电器递给她,“我在书房,有什么事可以叫我。”
风刮着雨,淋在树叶上,簌簌的,和翻书页的声音相仿。
到了这个时候,才有一种秋深了的实感。
向楠看的就是那本《碎片》,埃莱娜·费兰特这个名字她并不熟悉,准确地说,外国人的名字对她而言,和古诗文一般佶屈聱牙,难以记住。
但一搜索,向楠才知道,她就是《我的天才女友》的原著作者。
看了文章后,明白过来,封面上的“碎片”是为何意。
整本书表达的是,费兰特作为一名女作家的思考和态度,比较令向楠惊讶的是,程如珩看书这么杂。
看到一半,向楠感到眼睛疲累,她夹了张纸,以做标识。
她合上书起身,随意地参观着他的家,“无意间”逛到书房门口。
门留了一条缝,显然是刻意,也许是避免隔断她的声音,也许是为了通风。
向楠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先映入眼帘的,是满屋满屋的书。
和她想象得不一样,他的书房没有风格可言,不像影视剧里那种,有上抵天花板的书柜,还有小梯子。
他有几个书柜,都很简易,一人多高,竖着横着塞了书,塞不下的,就在桌上、飘窗上堆着。
和那日去旧书市场有的一比了。
不同的是,不显杂乱,而是一种“充盈感”。
里面的程如珩没有被惊扰到,他坐在书桌后,手边摊着一堆书和资料,天色晦暗的缘故,开了一盏台灯以补充光线。
门口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工作中的男人最有魅力,以前向楠是嗤之以鼻的。
她现在领悟到了其中真谛——主要还得看脸,他专心投入的神情,加成了他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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