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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久后醉酒美男寻来,此君竟然拒不相认,任其受尽凌辱(?)……
整个过程中,老子就是抛夫弃子(怒:子哪来的?!)的陈世美,比毛就是那带子千里寻夫的潘金莲……(某君吐血:特么地带子千里寻夫的那是秦香莲……)
老子仰头望天、捶胸长啸——包大人,出来为老子作主啊……老子冤枉啊……
自那以后,比毛的地位在老子周围迅速奠定,丫的死缠烂打,被看作我们的出双入对。来这边找老子更是理所当然的事,公司里的猪们一致承认了丫压寨夫人的身份。
老子百般解释,徒费口舌。
比毛依旧每天早上来送老子上班,下午接老子下班,老子懒得跟丫再扯,便由得他去了。
他的刺青店生意如何,我不大清楚,但他每天下午或早或晚都会过公司这边,在画室里画画,公司里几个做原画的喜欢绕着他转,偶尔也会有画稿让他给改改,他也不介意,拿着红蓝铅笔一改便是一下午。
某日需要一个素材,他让人加他QQ,在QQ空间里找,老子甚是惊讶——就你那个风吹比毛两边倒的QQ,还好意思加人好友?
然而加过去的Q号却非那猥琐昵称,上面就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琉璃仙。
事后老子问起,他不甚在意,手中画笔不停,在画板上灵巧地轻勾细描,淡淡地道:“拜托,我明知道那号很麻烦,难道还要用常用QQ加你,让你天天找我么?”
……老子黑线,他唇角轻勾,笑得有些痞:“昵称猥琐一点,反正你一眼一看也知道我不是好人了,出了事自然也不会找我啊。”
老子抓了盒子里的一支颜料,面无表情地将他画了四个小时的那张画给涂了。
及至后来,有人问老子为毛叫陆小东作比毛呢?
老子坦然答:“他小名儿。”
于是此后,他们都叫他——毛哥。==
比毛听闻,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特么地,剧情君,把腿伸出来哥给你锯了!!!
此章五百字赠送.
☆、第74章老子又不姓柳
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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