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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于想起来了。」爱德华给了罗德一个热情的拥抱。
罗德有些心虚地看看周围,杰克对这种事情一向没好感——所幸视线所及并没有看到杰克的身影。奇怪,那家伙跑哪去了?
「杰克呢?」爱德华热情地问:「那家伙去哪里了?他总是在离你三步以内不是吗?我听说你们后来待在军队里。」
「杰克他……有些事情没跟我来。」罗德耸耸肩膀,「他也有自己的事情。」
「得了吧。」爱德华笑起来,「他的事情就是你,我们念书那时候就是这样了。」
罗德笑了笑。虽然十年时间对血族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对这些人类来说,却是一段令人怀念的青春岁月了。
「你一点也没变。」爱德华用感慨的声音说。
当然他无法说实话,罗德只好再用笑掩饰,「其实你也一样。」
在爱德华爽朗的笑声中,两个人再次拥抱。虽然对血族来说是不堪一提的岁月,不过看到有人这样记得自己,对罗德来说,还是一种不错的感觉。
「你到这里来干么?」爱德华在回顾过往事后,伸手递了一杯罐装咖啡给罗德,疑惑的问。
罗德接过咖啡,看着他说:「处理一些事,你知道的,那些人总是爱把人指使来指使去的,正巧经过这里,进来看看,对了,你这里是怎么回事?」
听了他的回答,爱德华倒也识相的没多问,他很清楚有些军方的事,不是不相关的人可以问的。
他喝了一口咖啡说:「似乎是一些野狼进来杀了农场主人的孩子,还分食了他……具体情况要等法医来看。」
「我可以近一点看看吗?」罗德问。
「当然可以。」爱德华说。
刚进现场,罗德就闻到了一股新鲜血液的味道,风将血腥味的甜腻和腐朽都一起散播出去,但现在,这里的血味更浓郁。
他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典型的孩子房,墙壁上贴着足球明星的海报,蓝色的窗帘正随风摆动,上面布满了血迹,下面完全被撕裂,变成一条条破布条。从破碎的布条可以看到窗户被打开,外面是青翠的草地和柔和的阳光。
房间里有着杂乱的红色脚印,那是狼的脚印,它们不但出现在地上,甚至出现在墙壁上、天花板上、床单上,还有桌巾上,除此之外房间里的其他东西都摆放整齐,一点也不像经过了一夜的屠杀。
床边有一具模糊的尸体,头被吃了一半,落在脚边,肚子破了个洞,内脏被扯出来,肠子一直被拖到窗台上,但也只留下了一小段。
照理说,狼不会浪费食物,不过目前看起来的确就像是在泄愤似的,尸体虽然没有被吃完,但破坏得很厉害,手脚都分离了,尸块落在各地——怪不得孩子的父亲会送医,任谁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这样都会心碎。
「是狼吗?」爱德华走上前问:「法医还没来,也许你能帮帮忙。」
「我不是法医。」罗德皱皱眉头说:「但似乎是狼的脚印没错。狼在这一带应该很常见吧?」
「当然,但从来没有发生过狼袭击人类的事,有时候它们会来偷些鸡什么的,也许是狐狸——总之这样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
罗德蹲下身体,仔细看脚印,的确是狼的脚印,但是——正常的狼会把脚印印到天花板上吗?
「昨天没人听到声音吗?」罗德疑惑的问:「一群狼跑进屋子来,肯定会发出声音,狗没叫吗?孩子呢?他直到被吃了都没发出声音吗?」
「昨天有两个工人住在农场里,但他们都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连狗都没出声。」爱德华皱着眉头看着那具尸体,「天啊,这个孩子才十二岁。」
罗德小心翼翼地走到窗户旁边,用警员手里的警棍挑起破碎的窗帘,窗台上真的只挂了一截肠子,外面什么也没有。
「昨天晚上一直在下雨,有血迹的话也被冲没了。」爱德华伤脑筋地说,然后对旁边的员警交代,「记得在房子周围找一下,看看有什么线索。」
爱德华的下属领命离开了,而罗德看到有两个员警在记录尸块的位置,并且用号码牌标示出来。
罗德回过身对着爱德华说:「很明显,那些狼是趁着孩子在睡觉,将他拖下床,然后在地上吃掉他。」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爱德华摘下帽子,虔诚的说:「上帝保佑。」
罗德耸耸肩膀,「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狼啊,狮子、老虎之类的怎么不捕杀人类呢?那么干脆又容易捕杀。」
「别说这种可怕的笑话了。」爱德华皱皱眉头,「对了,你的任务和我的案子有关吗?」
「我还没有看到关联,不过我会协助你的案子。」罗德拿出证件,「希望你允许。」
「你都给我看证件了,我能不允许吗?」爱德华不以为意的笑起来,「你现在住在哪里?」
「镇上的旅馆,我的车子还停在那里。」因为镇上只有一间旅馆,他想爱德华应该知道。「我以记者的身份来的。」
「没关系,我会保密的。」爱德华提议,「其实你可以住我家。」
「可是……你好像已经结婚了?」
「你放心,我家人不介意的。」说完,爱德华有些得意的说:「我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你会喜欢那个小天使的。」
罗德的印象中,爱德华在他们念书时就是班上的风云人物,所以他现在在这地方当警察倒让罗德有些惊讶。他觉得他应该去fbi,或者做特务什么的,但是现实总有些出人意料。
「这没什么不好的,」爱德华在餐桌上笑着表示,「我有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就已经足够了。」
「你是最实际的。」罗德向他举起杯子,「而且是正确的。」
「谢谢。」爱德华也向他举杯。
这会儿他们正坐在爱德华家的餐桌边,他的妻子坐在爱德华旁边,两个女孩则坐在一起,好奇地打量家里的客人。
爱德华今年三十五岁,在警校就读的时候二十岁都不到,那时候他总觉得罗德看起来十分老成,可能是因为气质吧,不过现在却觉得他好年轻,毕竟那是一张年轻的脸。
家里柔和的灯光落在餐桌上,妻子在身边,女儿也在,表示岁月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刻一刻缓慢而坚定地走过,但当这个人坐在那里的时候,就好像曾经的一切都停在原地一样。
奢华的金发让整间屋子都显得有些寒酸,他的皮肤还是一如记忆中的苍白和光滑,眼睛湛蓝清澈,微笑的时候有种迷惑人的美丽。他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漂亮,苍白纤细的手指这会儿正拿着高脚酒杯,但是他也还记得罗德手拿枪的样子。
岁月就这么过分了,今天在农场看到他的时候还真让人惊讶,他一点也没有变,自己却已过三十了。
「看到你就让我想起以前的岁月,好像那些事情昨天才发生。」爱德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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