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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意大发笨蛋美人被拉走艾草(第9页)

平时争分夺秒的学习,恨不得24小时都不闭眼埋在书里,学习就是他的命……这样的人,怎么会陪他玩这种无聊的游戏。

唉,自讨没趣。

他可以不把高考当回事,但左行云不行。

越想着他心里越发过意不去,别到时候考砸了赖他啊,这可不关他事啊。

思索间,他拿起手机。

【算了,你别来了,我开玩笑的,我现在已经不在学校了,去外面吃点东西就回去了,你别来找我了。】

消息显示发送成功的时候,他还有些难过。

虽然他不喜欢左行云这个人,可此时也没有谁能搭理他了。

从小看似兄弟成群,其实知心朋友没几个,他说话直,想法涌到嘴边不带拐弯,一股脑全冒出来,总是惹得别人生气。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渐渐的,就没有人愿意主动找他了。

家人当然对他是无限包容,大哥比他大那么多岁,思想言行都成熟的多,根本不愿意跟幼稚的花笙一起玩,姐姐忙于学业,除此之外动漫游戏一个都不落,一秒恨不得掰作两秒来用,自然也是没空理他。

孤单寂寞是花笙成长路上遇到的最大挫折,所以他养了很多动物。

由于花笙的家庭特殊,花家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不能独自一个人外出,即使要出去,闲逛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小时,去什么地方,要给家里人报备。

原因无他,因为十几年前曾发生好几起儿童拐卖事件,被拐的还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花笙不像哥哥姐姐机灵,人傻钱多,几句话就能忽悠走,作为父母担心孩子的安危是无可厚非的。

后来,为了花笙不再那么孤单,花父花母牵了一条拉布拉多来给花笙养,培养儿子对小动物的爱心和责任心,想出去玩的时候,顺便遛狗,也能安全一些。

于是,花笙变发掘了一个新的爱好——养宠物。

也不知花笙是个什么体质,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会遇到流浪猫流浪狗拦路,花笙都会好心的给他们买火腿肠和食物。久而久之,他出门的时候都习惯带狗粮,猫粮和罐头。

所谓人善被人欺,能者多劳。

与其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找他要吃的,还不如直接养了算了。

所以,年幼的花笙开始带猫狗回家。

无论是什么品种,什么颜色,无论有多脏,甚至残疾,只要愿意跟着花笙走的,他都收养。

反正家里那么大,草坪后院花园杂物间,哪里都能养狗。

久而久之,领回家的流浪猫流浪狗越来越多,最后数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十六只!一打开门,乌烟胀气,猫屎味狗臭味交杂在一起,保洁阿姨光是给打扫狗舍铲猫屎喂粮,都要用上大半天时间。

花笙放假的时候遛狗都来不及溜,左手牵三只,右手牵三只,六只狗被不同的东西吸引,分作六个方向四处乱窜,花笙拉不住,被掀倒在地……

回到家后更是杂乱,后院足够大,但生活十六只猫狗也是够呛,猫咪还比较省心,平时在猫舍里休息,安安静静的。而狗会四处追逐,时不时地吠上几声,惹得猫咪炸毛应激。

一起冲突就成群结队地起冲突,不是猫与狗之间的战争,这阵仗,是部落之间的战争。

只有花笙在的时候会安静下来,花笙一走又恢复成闹哄哄的花鸟市场。

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过一次,他实在是分身乏术,最后还是决定把一部分猫狗送出去领养。

现在家里只有三条大型犬,最先养的那只拉布拉多、一只边牧,还有一只金毛。猫咪只有一只四川简州猫,是他在下雨天垃圾桶旁的盒子里捡到的。

三狗一猫差不多了,他也不打算再养其他的了。

但猫狗再好再听话,可是不会说话呀,没办法陪他聊天。

相比之下,左行云烦是烦了点,至少还能给他无聊的生活解解闷。

他单手持着手机,望着天空呆滞了一会儿,思绪在儿时与现在之间来回穿梭。

腿脚冻得有些发麻,他还是决定去找个暖和的地方坐一坐。

左行云依旧没有回复他,大概也不想理他了吧。

哼,不理就不理,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捶了捶小腿,取下校服重新穿在了身上,离开刚被坐热的椅子。

结果刚走两步,脚就开始抽筋,也许是坐得太久,那阵酸麻感愈发强烈,他下意识地撑在石柱上。

我靠……真疼啊。

真是人倒霉起来走路都抽筋。

他站在原地,等到剧痛的抽筋劲儿过了,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他一路上扶着石柱,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没有什么比空巢老人更适合他的形容了。

然而,就在他刚刚走出走廊的那一刻,楼梯的不远处站着一个挺拔瘦高的身影。

只是随意一瞥,花笙没看清楚他的脸,而后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又转眸看了过去。

待到看清他的五官面孔,花笙的瞳孔逐渐放大。

规规矩矩的校服、半框眼镜、桃花眼、薄唇……还有手腕上的假表!

“左行云!”花笙脱口而出。

左行云朝着他的方向大步流星地走来,步调稳健,英姿飒爽。

他攥紧书包带,朝着左行云的方向冲去,带着他自己都不理解的雀跃,“你小子还真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来找我的……哎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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