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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想成什么了?想成聪明人啊。知道我的女儿好,知道我和你爸爸两个人好,所以就对我女儿额外好的聪明人。”李美理所当然地说:“余肖平就是脑子不清楚的,竟然敢……”

谢橘听不下去,她极端讨厌提起余肖平这个人,已经分开的前任,不值得提起,也不值得骂,忘了就完了。

李美看出了女儿的不耐烦,只好住口,盯着女儿的大肚子叹息道:“我对小陆也好,对以前的那个姓余的也好,都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对我的千金女儿能有一片真心。至于长相、出身、学历,这些我都没在意过,我快四十一岁才有了你,把你当成我的心肝肉一样,只要你喜欢你中意的人,我都没意见,跟别的丈母娘一点儿都不一样。你爸一个泥腿子还不是打拼出来了?发达之后该对老婆孩子还不是一样好?人品和心意比什么都重要。这个小陆厚到,不花心,你也喜欢这个小陆,看在肚子里孩子的面儿上,俩人能长远就长远着吧?别分开了?”

“喜欢一个人,跟爱一个人,不是一回事儿。”谢橘答道,她想起陆思麒,心头一片柔软,有一种无法遏止的情感在胸口荡漾,手在被子上轻轻地握紧,眉头因为想到分手的未来,而轻轻蹙了起来。

她看着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眼前浮现陆思麒的手贴在自己的肚子上,体验他们的骨肉在自己的腹内胎动的画面,她心头一阵刺痛——这刺痛让她清醒地意识到,或许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投入太多了——

明明知道两个人关系的结局,还过多地投入感情到这段关系中,这样任性的自己,真的不智。

我遇到陆思麒之后,智商似乎就没有正常过?

先是站在酒店的楼上,看见一身困窘的他推拒老乡的救济款,就莫名其妙地走下楼,找个理由白白送给他钱,然后是莫名其妙地带他去了宾馆,之后雇请了私家侦探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他的人,莫名其妙跟他办了结婚证,为了他这个人,不惜耗费百万照顾他的父母和全家,关照他贪婪的兄妹……

她甚至为了他,搬到了大学城的那个小公寓里,跟他两个人在那个小天地里,过了那么久——

我的理智一滴都不剩了,谢橘心想,我的表现就连我妈都认为我会跟他长久在一起——

然而事实上,我跟陆思麒这个人,早晚有一天会分开。

陆思麒感到谢橘的冷淡。

他给谢橘打电话过去,谢橘照常接听,对他的探问,回答时声音依然斯文有礼,十分温柔,跟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陆思麒从镜头里看着谢橘,就是知道她变了。

让他不由得想起与谢橘的初见。

那时候他家里遭逢大难,父母和小妹全都病了,大哥没有音信,全家就他一个健康的人,不得已办休学手续赶回老家,在照顾父母一个月之后,家徒四壁,身无分文,他只好狠心丢下家里的三个病号,风尘仆仆地赶到老乡打工的酒店,想找个能按月发薪水的工作。当厨师的老乡看他实在可怜,掏出来五千块钱,给他救急。

他来投奔老乡,只是为了找份可以按时开支的工作,从来都没有求人借钱,当时想都没想就把那钱推了回去。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身后传来高跟鞋的声音。

他没有转过身,已经闻到了空气中栀子花与麦草的香气,醇郁馨香,仿佛阳光透过乌云,清风拂过面颊,羽毛轻刷心脏,让人忍不住深深地呼吸,心荡神驰。然后他就看见了她,气质高华、贵气逼人的美丽女人,仿佛高高的云端上走下来的仙女姐姐,目光精明清睿,不经意似地扫过自己,让人自惭形秽,当时他在农村老家干了一个月农活,衣服黯旧,头发凌乱,脸色黧黑,整个人与她比起来,仿佛乞丐站在仙女面前。

他平生没有见过比谢橘更美的女人,当时他的眼睛都不敢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怕她看见自己的羞窘,甚至急忙垂下了目光。

那一刻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美好的女人?

如果人间有仙女,谢橘就是了吧?高高在上,不可企及,只能远观不可亲近的仙女!他在跟她打交道的最初,是真的不敢跟她亲近,他甚至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自己说的哪句话不对了,惹到她了,让她生气了,从此再也不理睬自己,一个转身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

他恐惧了很久,小心翼翼地掩藏起自己的恐惧,战战兢兢地留在她身边,发现她不但不高高在上,还很温柔,很可亲——她纵容自己握着她的手,纵容自己亲她的嘴,纵容自己紧紧地抱着她,揉捏她雪白的肩膀和……

现在她是生气了吗?为什么她要疏远冷淡自己?

陆思麒用力吞咽了一下,克制住心头的紧张:“我下周就回去了。”他说着,看着她的眼睛。

谢橘勾唇一笑:“好啊,有学到新东西吗?”

她还是很关心自己的学业,证明她的心意虽然有改变,但是还没有变得不可挽回,陆思麒在心里琢磨,拳头在镜头外握紧。

“有啊,最近天天都在跟组讨论问题,从伯克利过来的一位教授,邀请我寒假去他那里访问?”他说,他一向知道谢橘喜欢听什么,精心挑选着自己说出口的每个字。

他不屑于揣测任何人的心意,端方罕言并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选择。当他愿意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揣测谢橘的心意时,他可以猜个百分百准确。

时至今日,他不允许她疏远自己,她以后就跟他在一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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