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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皑竟然把一只出生没两星期的小狗送给他。
以为这样就可以填补安笙走了之后空出来的缺漏吗?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只是,他也不知为何,不知不觉中去哪里也习惯带着方糖了。
方糖是只奶油白色的小母狗。
颜色是真的那么有像方糖。
听说teacup
poodle(注一)这品种中,奶油色算很罕有,陆皑把装有小狗的摇篮仿佛献宝地塞在他手中时说:「大哥,你这么喜欢狗,用的东西又都很贵很独特,所以我给你选了奶油色。对,方糖是我一早取好、这些天来日日夜夜在小狗耳边叫的名字,现在小狗对这名字有反应啰,你改也改不了!我真的好想看你整天喊着『荒唐、荒唐!』(注二)的蠢样,哈哈哈——」
那一瞬间,陆皙拿不定主意要先掐死那在摇篮中睡得很甜、像颗花生米的狗baby还是先掐死那笑得很猖狂的胞弟。或许他应该把小狗拿起来塞进那张得大大的嘴巴中,一石二鸟。
所以那狗宝宝就叫方糖了。
但他们很少会叫这蠢名字,陆皑说他宠得方糖无法无天、实在疼爱得太过分了,连小小一段路都抱起来不让它走,简直养得比他们更娇贵、更似富豪第二代了,因此陆皑都会戏称它「大小姐」、「女皇」或「陛下」。
他承认自己是喜欢狗,陆家的人都很喜欢狗,他小时候陆家大宅就养了数只看门狗了。
但他还没疯狂到像陆皑般最近逢人就说自己的儿子是医生……天知道那只是他的狗考取了狗医生的牌照而已。有够蠢,果然不是同一对父母生的,每次想到这就让他觉得好欣慰。
「怎样了?女皇。」
他拿出钥匙卡一刷,把门推开,早已听到声音的小家伙便冲出来,在门缝中一直想把小小的狗头挤出来,好像这样做就可以逐点逐点把身躯都挤出来,更接近他身边似的。
「汪汪——」
陆皙勾起有点无力的笑,弯下腰,把方糖给抱起来,揉了揉卷蓬的狗毛。
也许当初陆皑送他方糖是对的,无论他的心情多差,看见方糖都会不自觉地弯起唇角,正中了陆皑所说的那句话:「被治愈了」。
……难道当以前他看见某人的时候也会不知不觉的笑得一脸蠢相吗?不,看见那男人大概只会让他心情更差吧。但,他是因为……再见到那男人而心情差,需要立即被治愈好减轻杀伤力所以赶回来见方糖的吗?
陆皙摇了摇头,手臂向上提了提,让方糖的小屁股坐在他的手臂上。
被养得很帝皇的陆皙心甘情愿服侍至此,方糖是真的比女皇还更女皇了。
方糖被一提高,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便越过了主人的肩膀,看见后头走廊的风景。
陆皙抱着方糖,站在房门前,却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虽然向陆皑编了个毫无技巧的谎言,逃难般回到了饭店房间,但他竟然就站在门口发呆……
蓦地,方糖看见主人后摇得很起劲的尾巴摇得更猛了。
「汪汪——汪!」
方糖也不知道是看见了什么所以这般兴奋,开始扭动小身躯,挣扎着想要下地。
陆皙的思绪被唤回来,他发出两声讨好的声音,拍了拍那道小背脊,想要它安分些,但这毫无作用。方糖不屈不挠地想要脱出他怀挽,陆皙只好妥协,把它给放下地。「大小姐?」
方糖的前脚才碰地就已经奔跑起来,跑向他身后的男人。
不知何时出现的安笙。
安笙在看见小狗奔来的时候绽出微笑,然后弯腰,一膝下跪。
方糖扑进他准备好而大张的手中,温顺地被抚摸……
陆皙这才看到男人掌心摆着一根起司口味的狗零食。
方糖最喜欢的便是起司口味……这里是饭店又不是宠物商店,他从哪里变出一根狗零食出来的?
比这更让陆皙讶异跟讨厌的是,他发觉自己在找寻安笙手掌中的东西前,目光先搜索了安笙的左手……绿钻戒指仍在那儿,而且看起来似乎更闪烁了。
「我看你不管有没有我,生活也都很好。」
两年不见了,安笙对他说话的时候甚至头颅也没有抬起来,语调间带点幽怨。
这句话是我要说的吧——陆皙硬生生把临在口边的话给吞回去。
这个男人失踪了两年,没有伴在他身旁亲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跟所有生活细节,凭什么说他过得很好?刚刚先装不认识他的人是谁啊?「不要随便跟我的狗说话。」
于是,安笙抬头,直勾勾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是在跟你说话,大少爷。」
「不要这样叫我,我不是你的大少爷了。」而且这是你单方面决定的,我甚至没有收到通知书。「你这个偷戒指转售出去的小偷还有脸出现在我面前?」
「戒指明明好端端的在这儿。」
被这样明显得不得了的硬套罪名,安笙啼笑皆非,复又有点委屈地举高了左手背。
暴君再过了多少年还是暴君,那个下巴微抬的角度永远如一,那股围绕在他身边的淡淡傲气,还有事无大小一概下令、随自己喜欢就胡乱诬蔑别人罪名……天啊,他怎么可能忍受不见这个男人两年?他们之前明明分秒待在一起,仿佛自出生就拥有对方了。
再见到陆皙的时候,安笙才发现自己只靠报章杂志上的照片去怀念他是多么不足够、贫乏,他记不起自己是怎样活过那段日子然后来到现在的,陆皙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距离他不到五步……安笙突然体会到追星族的感动,陆皙优雅漂亮的站姿就像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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