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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在电话里跟人说某某酒店某某时间碰头,我又不是聋子!”
真的很想找个僻静巷子口停车下来好好殴打一顿这个倒霉鬼再说,孟令绅强压着火气戳穿对方的漏洞。
“好吧,你不是聋子,其实我是故意说给你听的,满意了?”眼角流露出比跳拉丁舞时候更风骚的神情来,孟祥光得寸进尺,“哎~你不让我跟别人欢乐,干脆你让我用你欢乐欢乐得了~~~”
“别闹!你想让我出车祸么!”再次抓开那摸上自己大腿的手,孟令绅脸红得像结婚的喜帖。
他听着旁边那家伙吃吃的笑声,极端郁闷的,一直把车开回了家。
挺漂亮的小区,某栋楼单元口对面的停车位上,有一辆亮白色的奥迪tt。
孟祥光早晨没有开车上班,他是坐孟令绅的车去的。
“新车要多磨合~~~”这是那混球的借口。
“你为了省油而已,别装了。”孟令绅面无表情揭穿。
停好车,拉着那身上还是有酒气的家伙下了车,被那家伙腻歪着靠在身上进了电梯又出了电梯,让那家伙贴在背后黏黏糊糊开门进屋,直到将之扔在沙发上,孟令绅才松了口气。
这是他俩的家。
一起租住的,然而掏房钱的一直都是孟令绅。
说是两个单身汉住一起有个照应,骗过了彼此爸妈的七叔,赖进了侄儿的家。
两居室,一人一间,孟祥光抢走了采光通风都极佳的那个。
算了,让着他……
这么想着,孟令绅没说啥。
而后他就发现,这个决定是错误的。
和这混球七叔住在一起,就更要为他操心!前途更加没希望的侄儿,比七叔大人还要年长十几个钟头的孟令绅,在心里给了自己一手榴弹。
“你到底要折腾我到什么地步啊……”坐在沙发上,把刚接满水的杯子放在茶几一角,孟令绅看着那把脸在靠垫上轻轻蹭的家伙,原本尽数都是无奈的表情里,不知怎的,就是隐约带出了一点笑容。
三
那天晚上,不,或者应该说第二天的凌晨,孟令绅没怎么睡好。一如既往,只要那家伙跑出去鬼混回来,他就睡不好,他担心他醉酒了会吐,担心他会和小时候一样睡觉不老实从床上滚下来。虽说他那个房间是双人床……
“怕我掉下来,你陪我睡啊~~”浪荡荡的笑着,孟祥光这么说过,这就更是让无奈透了的侄儿同学,有了一种欲哭无泪想揍人的情绪。
不过,他不能动手,第一,他是这个男人的侄儿,就算对方还小他十来个钟头,那也是他的七叔大人,晚辈打长辈,哦,怎么可以。
第二,他如果真的打了,用那空手道的拳头,打了那萨克斯风的脸,或是用扎马步的脚,踢了那拉丁舞的屁股……那样的话,和变形金刚打了凌波丽又有什么区别。
第三么……还用说吗?他怎么舍得。
他舍不得啊。
风情万种,都到了风骚可恨的地步了,眼角眉梢却在风骚之余,总觉得有种很纯粹的本真在其中。也许是太过了解,也许是神经敏感,但孟令绅真的感到,他这个要人命的七叔,其实骨子里绝不是表面上那样,可是,骨子里的他又究竟是什么样呢?
不知道,也不敢猜。
算了,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叔叔,何必弄得好像女人心思男人猜似的。
孟令绅在辗转之后,迷迷糊糊睡着了。
直到在天亮时,让一只脚踢醒。
“我饿死了。”孟祥光像个勾魂的鬼,带着清晨低血压之后发白的脸色和阴沉的表情看着他。
“嗯,看出来了。”孟令绅翻身坐起来,皱着眉头打了个哈欠,“等我做饭。”
“我要吃全麦土司……”那游魂在后头跟着他往厨房里走,“鸡蛋少放盐,火腿少放油,多煎一会儿。”
“哦。”习惯性的应着,孟令绅开始给这个鬼做饭。
“黑胡椒还有么?”
“自己去冰箱里看。”
“谁家黑胡椒还至于往冰箱里放啊。”抓了抓头发,七叔大人晃荡着在大厨房里溜达,而后从橱柜里翻出自己最心爱的宝贝研磨瓶,晃了晃,里头传来黑胡椒颗粒细小的哗啦声。
心满意足的孟祥光捏着研磨瓶出去了,厨房里就只剩了脸都没来得及洗一把就忙着做早饭的孟令绅。
今天是礼拜三。
说好一是他做饭,二四六是孟祥光做饭,礼拜天各做各的。可不知怎的,到最后就渐渐都成了他的任务。偏偏那麻烦死了的家伙又非得土司煎蛋炸火腿喝牛奶煮咖啡……这和通常一碗龙须面或者油条豆浆就能打发了的孟令绅完全就是两个风格,于是,不爱西式餐点的他,到最后只能干脆分开做饭,先伺候好了那要命鬼,再填饱自己的肚子。
早饭过后,两人开始准备上班。
在同一面穿衣镜前头挤来挤去,从同一个衣架上摘自己那件西装外套,坐在同一张凳子上系鞋带,然后从同一个玄关柜上抓起自己的手包,最后从同一扇门里走出去,乘同一个电梯下楼,直到走进停车场,上了各自的车。
孟祥光还是更爱自己的宝贝tt,多么浑圆的身材,多么精准的设计,多么帅气的车灯,多么拉风的敞篷……虽说北京的天气春天扬沙夏天暴晒冬天冷风灌耳都让他每年只有一个季节能痛痛快快敞着那很牛叉的小软棚,可那种小快乐已经让他顾不得太多别的了。
戴上墨镜,看了一眼初秋格外明朗的天,孟祥光心情不错。
他先一步倒出车位,开出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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