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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谢彬嫌弃,江南那边的故事已经高潮接近结尾了,他带了人来这里,也是想要知道事情结果,不然卡结局是多么痛苦的事啊。结果这边反应太慢,竟然才开了个头。
“真公主?”玉笙难得有些不确定的重复着。真公主不是在宫里吗?怎么就入土为安了。
谢彬当即滔滔不绝的从头讲起,论精彩程度,自然比不上台上的说书先生,可他讲的概括,没什么夸张的修辞,也把故事清清楚楚的说出来了,尚意犹未尽,“悦来客栈的先生每说完一回,都会有人重金求书稿,也养活了不少书生。听说这个故事一共有十二回,我已集齐了前十回,你们若是感兴趣,我回去便拿给你们看。”
“看来事情已经结束了,既然都能拿到茶楼里说书,想必陆小凤几人是平安无事的了。”无花双手合十,隐约很高兴的样子。
“那当然,那可是陆小凤。”谢彬是个隐形的书粉,这几年悦来客栈讲了不少陆小凤的故事,让他好生向往。作为一个合格的粉丝,他自然是需要卖出一份安利的。“陆小凤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只要听到他的故事,就会对他好奇,更羡慕他居然能见识到那么多的奇人怪事……”
无花静静的听着,等到谢彬说的口干喝茶润嗓的时候,才点点头,“我知道他是一个急公好义,乐于助人的人。”
谢彬有种得遇知音的感动。
没办法,和他有共同语言的人实在太少,他身边的人更没有看得起无所事事只会争凶斗狠的江湖人的,谢彬常常为之遗憾顿足。
人生短短数十载,何必那么迂腐呢。
找到了知己的谢彬兴致更高,把陆小凤简直夸成了一朵花。
自然而然的,有人听不下去了。
“若你也长了这样一张脸,陆小凤也会围在你身边汪汪叫,就像守着肉骨头的癞皮狗!”发出冷笑声的是一个紫衣夫人,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但眉眼间的气韵风情,反而让她看上去更迷人了。
本来不怎么高兴的谢彬忽然哑了口,他只有这么一个毛病,那就是对没人说不出什么重话。
“看来你也知道我的话是没错的,那样一个负心薄幸的臭男人,也只有和他一样的臭男人才会觉得他是个好东西。”紫衣夫人没有半点退避,反而上前坐在了这桌的空座上。
这话太不客气,谢彬忍不住皱眉,憧憬依旧的偶像和素不相识的美人,这个选择并不难做。他正要开口呵斥,一抬眼却看见了玉笙脸上过于灿烂的笑。
这些日子里,他和玉笙也算混了半熟,见过他微笑,假笑,冷笑——后两者无花专属,唯没见过他这样灿烂的笑。
这一耽搁,就让本来言辞犀利又极会见风使舵的紫衣夫人抓住了机会,一声娇笑,款款的斟茶倒水,心意诚诚的将八分满的茶杯递上前去赔罪。
在座三人,一人一杯。
这样的手段,让谢彬再次皱眉。想要对他投怀送抱的女子不少,花样却一直不多,这样可以引起他注意力的忽冷忽热型,对他而言还是很新鲜的。这样一想,心里边舒服许多,便端起茶杯以作回应。
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也是个风情万种的美人呢。
“若是想要去地府提前为令尊打点一二,那就喝吧。”玉笙讽道,脸上的笑容没有一丝变化。
谢彬却顾不得了,这话的暗示意味太明显,明显到他的手忍不住一抖,杯中的茶水洒出小半。
“这位公子真会说笑。”紫衣夫人笑的很坦然,“茶是桌上的茶,杯是桌上的杯,三个人看着,奴家还能做什么手脚不成?”
这话说的有些道理,但生命可贵,谢彬选择听玉笙的。
好歹,那是全家公认的神医。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玉笙像模像样的吟着,“没想到,我今日能遇其一,也是缘分。”
“洞房花烛?”作为话本的狂热爱好者,谢彬瞬间就脑补出一场爱恨情仇。
玉笙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是他乡遇故知。”
“故知?”谢彬很遗憾。
“我与这位公子从未见过,何以如此污蔑于我?”紫衣夫人很不忿。
“没见过有什么关系呢?杀人放火的时候,谁会把苦主放在眼里呢?”玉笙的目光有些凌厉,“你脚下的这双红鞋子,可还好穿?”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暴露了身份,但紫衣夫人,也就是公孙二娘直觉不妙,长袖一甩,茶壶中剩下的茶水倾壶而出,她便趁机从窗户翻出茶楼,想要逃之夭夭,却不知她这一跑,正和玉笙心意。
玉笙自觉不是多残暴的人,但有时候以直报怨这种事又总是伴随着暴力。如今这女子能主动转移战场,他求之不得。况且,在他心里还有一处隐秘的期盼,自觉被人欺负的人总是喜欢寻靠山找回场子来,玉笙非常想一次把红鞋子连锅端了。
公孙二娘觉得自己从未跑这么快过,可身后的人就像影子一样紧追不舍,早知道目标这么棘手,她就不该在看到后面那瘟神的时候想起九妹的撺掇,想要顺手把人解决掉以绝后患。
想起九妹,公孙二娘眼中闪过一丝不愉,九妹上官飞燕年轻、漂亮、聪明、有野心,也足够心狠手辣。与她相比,八妹薛冰则逊色很多,尽管有个冷罗刹的名声,但若真论起来,在做买卖的时候,还想着要讲究仁义道德的薛冰绝不是上官飞燕的对手。
公孙二娘说不好更喜欢谁,但此时,她恨透了上官飞燕。她不是笨蛋,不会认为好端端的上官飞燕为什么提醒自己酒色财气庄还没有完全斩草除根,说那个侥幸逃生的庄主手里还有一大笔钱财。财帛动人心,但如果知道着财帛如此咬手的话,她是不会这么轻易的伸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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