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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东胡巴图鲁大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东胡山戎王令左右大都尉在各自的帐落中挑选勇士二十名,以备即将到来的东胡巴图鲁大会。
白狼水,山戎王帐外。
左大都尉宇曼已经五十多岁了,白发苍苍的他看上去很精神,虽然脸上爬满了岁月雕刻的痕迹,但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却显得格外锐利。
右大都尉则年轻很多,右大都尉是山戎王维先的女婿,所以在山戎部的地位要高于左大都尉。
“宇曼都尉,这次山戎部落的荣耀就靠我右部了,你左部人才凋零,年轻一代没出什么将才,要不我借几个人给你?”
左大都尉宇曼冷哼一声,说道:“不用了,赫舍里都尉还是做好自己的事吧?千万别到时候阴沟里摔跤。”
“哈哈,宇曼都尉还是这么老而弥坚啊。”
“赫舍里,听说你在草原上劫杀了燕国的商队?”宇曼有意无意的说道。
赫舍里眼皮一跳,警惕的问道:“宇曼都尉,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再说了,抢掠商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山戎部落就是干这个的,有什么问题嘛?”
“哈哈,赫舍里都尉说的不错。不过啊,我倒有一句话要告诉都尉,练鹰的时候也要挑一个好鹰,不然被鹰啄了眼可就得不偿失了。”
“笑话,我赫舍里长这么大还从不知啄人眼的鹰在哪里,就算有,我也能将它训的服服帖帖。”赫舍里轻蔑的冷笑。
宇曼是山戎王维先的老将,因为以前的一件往事,早已不受山戎王宠爱。但左大都尉帐下八千精骑却精锐不已,所以,赫舍里虽然早有吞并左部的野心,但却不敢下手。
赫舍里骑上马,带着百余护卫武士,离开了山戎王帐。
马蹄踏出的灰尘弥漫在空中。宇曼也跨上马,离开了王帐。
宇曼这次来山戎王帐的时候,有两个千夫长随行,一个是他的爱将达奚若,另一个是博尔呼,这两位千夫长都是跟随他南征百战的老将。
三人骑马走在最前面,达奚若和博尔呼分走在宇曼两侧。
宇曼说道:“这二十个勇士怎么选,你们有好的人选没有?”
青山苍翠,绿草茵茵。
宇曼望着熟悉的草原,呼吸着熟悉的空气。赫舍里有一句话说对了,左部这几年来没有出现特别出彩的年轻人,领兵作战的人才多少有些青黄不接。
达奚若沉思片刻,说道:“挑二十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成问题,可就是没有特别出彩的年轻人啊。”
一旁的博尔呼也说道:“确实如此,大都尉,赫舍里这狗贼一直觊觎我们白狼水的水草地,这次巴图鲁大会必然是卯足劲要争夺巴图鲁称号,以期在东胡大单于那里露脸啊。”
东胡习俗,若能夺的巴图鲁称号,升百夫长,赏赐民五百帐,奴隶百名,并且有与东胡大单于同帐饮宴的恩赐。
“你们各自帐落里有没有比较显眼的年轻人,骑射技术过人的,都推荐上来,我们把他们放一起,搞一次狩猎大会,选一选。”宇曼捋了捋发白的胡须。
达奚若笑道:“这个我们帐落里倒有几个。”
宇曼见博尔呼不说话,问道:“博尔呼,你那边呢,可有好苗子?”
博尔呼说道:“大都尉,我这个千人队战力不强,要找出一两个特别拔尖的,还真不容易。”
达奚若笑着说道:“博尔呼,你这谨慎的毛病啥时候改过来啊,我看着就着急。”
博尔呼摇摇头,笑着说道:“达奚若,我和你不一样啊,你这大大咧咧的惯了,我如果和你一样,那我早就被狼吃的骨头都不剩了。”
博尔呼一向以谨慎知名,做事比较细心。和达奚若的粗豪相比,更像是一个谋将。
宇曼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他打断两人的话,说道:“你们两个啊,都吵了几十年了,还是没个分晓。算了,算了,回去再说吧。”
宇曼当先一骑,向南驰去。
博尔呼和达奚若两人看了一眼,都迎马赶了上去。
当夜,宇曼独自召见了博尔呼。
在左大都尉的帐篷里,宇曼将伺候的人全部遣出去,大帐里只剩下宇曼两个人。
帐篷里点着油灯,灯光有些暗。
宇曼坐在一张虎皮的椅子上,他眯着眼,靠在椅背上。
他老了!
这几年,感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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