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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期的皮肤饥渴导致费思琴胆子很小,特别渴望与父母身体接触。但屈薇歌是艺术家,相对清冷,再加上丈夫强势,一心要把女儿培养成手风琴演奏家,因此她与女儿保持一定距离。费永柏因为家族出了几个双重人格的长辈,就连姐姐也是这样的人,因此对费思琴处处提防,一心想用修道院式的教育来压制住费思琴骨子里那浪漫的、热情的、奔放的个性。费永柏本来就是严师,在教孩子练琴的过程中,用戒尺拍打手背
,依然是冰冷的、没有温暖的,这让费思琴的皮肤饥渴症没有得到舒缓。"
何明玉反应过来了:“所以你将她背摔在地,并用手脚压制住她,通过这种皮肤接触、身体的压力施加,来缓解她的皮肤饥渴症状?"
赵向晚很认真地说:“是的。”的眼神变得清澈。
费思琴清醒过来,感觉后背、脸颊疼得火辣辣的,可是身体里那无时不刻让她难受,像有小虫子啃咬的麻酥酥的感觉却全部消失。
从所未有的满足感,令她喟叹出声:"嘤——"
明明是挨打了,怎么她一副大病初愈的酸爽感?在众人不解的眼神里,赵向晚松开膝盖,放开扣住费思琴的手,慢慢站起身来。
费思琴现自己被赵向晚摁在地上,迷惑地左看看、右看看,最后选择冲赵向晚伸出手来:“拉我起来。"
赵向晚没有拒绝她,弯腰伸手,将她拉起。
费思琴一瘸一拐地坐回病床,将膝盖慢慢抬起,抱着膝盖,腰往前微弯,脸蛋侧过来贴在腿上,这是一种回归母体胎儿状态的姿势,能够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赵向晚活动了一下筋骨,略带疲倦,拖过方凳坐下。真没想到,打人也挺费力气的。
何明玉像不认识她一样盯着赵向晚:"喂,你……"赵向晚悄声回了一句:“
回去之后和你解释。”
赵向晚与何明玉的低语,似乎惊动了一直有些出神的费思琴,她抬起头,茫然地问:“我这是怎么了?"
赵和晚回答:“艳艳来了。”
费思琴偏过头,眼神冰冰冷冷:"你见过她了?"
【那是个又坏又蠢的东西!一天到晚没个正经,说谎、滥交、抽烟、打架、和那些小混混进录像室看小电影。可是……要是不隔段时间把她放出来,我的身体就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感觉。】
【我的心里有一把火,随时随地都在燃烧,把我烧得口干舌燥,下面很难受。我真的很渴望,渴望与人肌肤相贴,渴望被人揉搓,我其实也很怕的,可是我不敢和任何人讲。费老师说了,费家的姑娘如果不守贞洁,就会和姑姑一样疯掉,我害怕。】
【我在努力控制艳艳出来的频率,我不能让她毁了我的生活。木木是个乖孩子,她如果知道艳艳这样糟蹋身体,恐怕想死的心都有。刚才我明明没有允许,为什么艳艳就出来了?这个小女警眼神好厉害,她到底知道些什么?】
赵向晚听到费思琴的内心独白,语气平静地说:“费思琴,你身上的伤还没好,不要乱跑。凶案我们还在调查,木木胆子小,你先别叫她出来。至于艳艳,你让她消停点!"
说到后面,赵向晚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奇怪的是,费思琴这一回没有反驳,也没有生气,而是相对温顺地点了点头:“好。”交代完,赵向晚站起身,和一头雾水的何明玉走出病房,叫上刘良驹、季昭,一起回市局。
接下来,要处理的事情很多。
笔录里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参与入室抢劫案的三名男子,两名少年是铁路职业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年龄不足十八岁,只是帮凶。一名年青人名叫项裕,家住启明女子中学附近,修车工,他是主犯,杀死屈薇歌、费思章的凶手。而费思琴,她的第三重人格全程主导及参与整个过程,并刺伤费永柏。
目前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申请拘捕令,把这三人抓捕归案,免得嫌疑犯跑了。
第二件事情,要对入室抢劫这三人进行审讯,与费思琴的口供一一对应,细节是否一致,并寻找凶器、指纹、比对指纹、鞋印等。
重案一组所有人都忙碌起来,将费思琴、项裕、两名职高
学生全部带了回来。一共四名犯罪嫌疑人,除费思琴之外,其余三名入室抢劫者分成三个审讯室,分别进行审讯。
费思琴则单独一人被关押在女子看守所。
柯一锦、窦浩第一次拿刀砍人见了血,既兴奋又恐慌,两人拿着从费思琴家里抢来的钱吃了顿烧烤,灌了两瓶冰啤酒之后,在家睡觉,当警察上门,给他们戴上冰冷的手铐,这才知道害怕。
根本不用重案组动用什么审讯技巧,只问了两句话,他们的心理防线便全面崩溃,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
"警察叔叔,我哪里敢杀人啊,就是学电视里演的,拿着西瓜刀胡乱砍了几下。"
“砍到第三下,刀一下子卡在肉里面,拔出来的时候有一种回弹力,那种感觉,真的让人毛骨悚然,然后我就不太敢使劲砍了。"
“是项哥让我来的,他说艳姐爸妈对她不好,想报复她家里人,还说她家里有钱,只要我肯去,就给我两千块。我最近打街机游戏花了不少钱,手头正紧,所以……就按她说的,约齐了一起过去。"
"刀是项哥给我的,床头柜是我打开的,里头有好多钱,我和柯一锦一人分了一迭子。"“是是是,我胳膊上被艳姐她妈妈挠了一下,你们看,很深的一道印子。”
“艳姐她妈妈,还有那个小弟弟,都是项裕下的手。项哥下手黑,力气大,咔嚓两下,妈呀,鲜血直飙,我吓得差点尿裤子,站在那里半天没动弹,后来,艳姐突然像疯了一样把我和窦浩推出去,我们没敢反抗,"
一字一句,都和艳艳在医院所说一模一样,丝毫不差,显然这两个职高学生并没有说谎。
到了项裕这里,审讯却并不顺利。他很讲江湖义气,有点大哥风范,一力承担了所有罪责。“是,是我干的。艳艳说她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强了他,她妈妈不仅视而不见,而且还骂她是贱人,把她一个人丢到女子学校寄宿。她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受尽关爱,经常欺负她。我觉得她可怜,想帮她出个气。"
“是,她爸、她妈、她弟都是我杀的。”
黄元德将指纹比对结果拿出来,厉声道:“费思琴已经供认,费永柏胸口那一刀是她刺的,刀上指纹比对吻合。你不要逞英雄,说实话!"
项裕却依然坚持到底:
“不不不,是我杀的。她不敢动手,是我抓着她的手、逼她执刀去刺,事后我还强.暴了她,她什么都不知道,根本就没有配合。我和她是男女朋友,听她提起过家里有钱,就动了歪心思,带着两个小弟上门想弄点钱花,我们去的时候门没关。”
黄元德负责审讯项裕,听他还在那里充黑.涩会老大,气不打一处出:“费思琴、柯一锦、窦浩都说了,是你们约好了时间,门是费思琴打开的。"
项裕没奈何,只得承认了这一点:“是,是提前约好。不过我们只是约好了上门吓吓艳艳家里人,抢点钱,杀人是我自作主张。我知道,被你们抓住我死路一条,我爸妈都不在了,和艳艳在一起才感觉自己是个男人,我不能让她坐牢。你们不要再追问了,那两个小屁孩也没干什么,只是拿着我买来的西瓜刀胡乱瞎砍,根本没什么杀伤力,要枪毙,就枪毙我一个吧。"
审到这里,案件处于胶着状态。
项裕求死之心很切,将所有罪责都担了下来,倒显得费思琴的罪行轻了许多——她虽然引狼入室,但也只是想报复一下家里人,并没有打算杀人;她虽然拿起了切肉刀,但却是项裕抓着她的手强迫她刺杀费永柏;她还是受害人,在自己的卧室被项裕强.暴。
除了项裕部分口供与费思琴不一致外,其余痕迹检测、尸检报告都与他们所供述的一致。鞋印显示的身高、体重;指纹比对、下刀深浅与方向,全都与他们的犯罪过程——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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