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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鲜这种事,李沅最喜欢。凡他没见过的,不拘贵贱,都能得他片刻青眼。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野果确实令他消气不少。
却也没忘了正事,“你出门一趟,面不见风霜色,膘倒是养起来了,怕没把我吩咐你的差事给忘了吧。”
那人忙道,“这哪敢忘!是小人久不曾还乡,家中亲人欣喜万分,顿顿鱼肉的喂养,生生把冬膘给喂出来了。又想到回来就能见着三哥了,不敢让三哥见着劳苦相,才特地挑了最体面的衣服来穿……三哥吩咐的事,岂敢不尽心?”
李沅不置可否,“那你就说说吧。”
他受十四郎启发,派人出去替他了解民情。
听十四郎说得条分缕析、一目了然,本以为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打听打听一地农户家有几亩,年收几石,赋交几斗,盈余几何,跟文书记载有几多出入;若欠债是因何而欠,如何偿还……吗?能记会算的人都做得来,根本就不需要额外的天赋才能。他派出的人足以胜任。
谁知此刻听来,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按此人所说,每丁都能分足百亩之田,税负不过十之二三,每户每年盈余动辄百十贯钱……倒是都有数,细加追,也能说出所以然来。可这数和十四郎的一对比,孰信孰伪一目了然。
李沅已冷下脸来,“临行前本王切切叮咛,令你粗衣草履多在乡野走访,探访民间贫户生计。你却打探来一派太平祥和。若连贫户都如你说的那般保暖盈余,外头唱的那些新乐府是怎么来的?你该不会是打着景王府的幌子去耀武扬威了一番,编了些数回来糊弄我吧!”
他骂起人来荤素不忌,底下“兄弟”们早习惯了,然而如今日这般正经的震怒却是头一回。那人吓得立刻请罪,辩解,“殿下明鉴!那些写诗的人连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只是拿百姓来沽名钓誉罢了。看到个笸箩就能想成筐,看到个乞丐就想到天下大乱,极尽夸张之能事以恫吓主君。实际上何尝真把百姓放在心上了?他们那张嘴,吃足了山珍海味,剔着牙就能说出‘农夫犹饿死’来,最不可信。您看那些写新乐府的,哪个清贫了?”
若非那些事是十四郎告诉他的,李沅说不定还真被这番话说动了——能在他跟前露面的,都是已经或即将飞黄腾达之辈,当然都不清贫。甚至还有官声狼藉,以贪渎苛酷著称者。酒饱饭足之后,也确实都爱吟诗。
“小人不敢说旁人写的是假,然而小人说的也俱都是亲眼所见!”那人见他似有动摇,忙又补充,“前两年战事多,赋税还稍重些,却也没到饿死人的地步。这两年战事少了,赋税自然也轻了。今年圣主履位,又有减免,民间无不殷实富足。穷人自然也是有——便是开天盛世时也有破落农户,此历朝历代所难免。然而就小人所见,家乡富绅都是有头有脸的读书人,往往乐善好施。修桥铺路,悯老惜弱,施粥赈灾,都仰赖他们之力。对佃客也都有情有义——否则谁为他们耕种?倒是有些多好吃懒做的刁民,不思勤恳节俭自力更生,每日里游手好闲,他们穷困饿死也怨旁人吗?更有些幻想一日暴富,不劳而获者,落草为寇,打家劫舍——这种人就更不足为殿下道了。”
“——你家在关中,竟也有寇匪吗?”
那人忙道,“些许不成气候的小贼罢了。”
李沅知道听不到更多有用的话了,沉思了片刻,道,“你滚吧。”
他派此人前去,是因此人出身贫寒,本以为他能说些和旁人不一样的实话,谁知他仇贫爱富更甚富人。然而他说的似乎也不无道理。究竟有几分真伪,李沅还真分辨不出来。
琢磨了一阵子,便吩咐人挑些新鲜稀奇的野果出来——他要去兴庆宫走一趟。
大行天子归葬之后,皇太后便从大明宫迁居到了兴庆宫。迁居之日天子还曾大摆酒席为母亲庆祝,因此招来言官颇多规劝——先帝园陵尚新,新皇便在宫中举筵席,实在大不妥当。可惜天子根本不听。而素以简朴守礼,不喜宴饮游乐著称的太后娘娘,不知为何竟也置悠悠之口不顾,盛装出席了这场为她举办的乔迁宴。
从他父亲和太母身上,李沅算是看出来了,做人不能太压抑,隐忍也该有底线。压抑、隐忍得太深、太久,一旦解脱出来就容易反弹到失智。
至于李沅自己,则从小就应那句话——会闹的孩子有糖吃。幼时他亲近祖母,喜欢叶夫人,爱招惹十四郎,这三人刚好住在一处,他便常往祖母的住处去。后来年岁大了,旁的皇子皇孙出于避讳都不怎么去大明宫了,唯独他想去就去——结果不但没犯忌讳,反而因在祖父跟前死缠烂打得多了,而格外有眼缘,格外得祖父欢心。
到父亲继位,祖母当上了太后,他也一如既往。旁的兄弟想讨太后喜欢都没门路觐见,他一天跑三趟,也没人嫌弃多。
这一日也是,带上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山间野果,就献宝一样长驱直入,进门不急请安,先道,“太母,给您看个稀罕东西!”
东西还没看到了,太后就先被他给逗乐了,“我活到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稀罕东西没见过?”
便拉他坐下,先问吃过早膳了没——知道这大孙子陪儿子出门打猎,早上才回来。算算时间,当是回去略作换洗,就往她这儿来了。
李沅便说,在猎场上陪父亲吃过早饭了,父亲还想再猎一天,他就先回来了。又问他昨日猎到的猞猁,底下人可送来了?
太后便笑言送到了,好大一只。又取笑他,“你说的稀罕物件,莫非就是那只猞猁?”
“远没猞猁稀罕,山野里遍地都是呢,可祖母您保证没见过。”他便命人将那些野果呈上来,一样样说给太后听,黑色的是桃金娘,多刺的叫金樱子,满身疙瘩的是赖葡萄……尤为稀奇的是,别看长得稀奇古怪,它们居然全部都能吃!
他一番炫耀,却勾起了太后的回忆。
“我全吃过呢……那年陪长辈去终南山进香,就住在山院里。那会儿调皮,趁长辈们午歇,偷偷拐带了你舅公进山里去玩。结果遇上山雨,迷了路。你舅公年纪小,吓得直哭,我却全不觉着怕——有什么可怕的,就凭我们俩的脚程,一晌午能走出多远去?家中人定然很快就能寻来。只是腹中饥饿,便跟着山鸟儿一路采了野果子来吃,还留了记号方便家人来寻。后来家里人果然找过来了。此事还惊动了舅舅……”说着便停顿下来,感慨,“……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太后很少提起自己外祖家的事,宫里人也都不提。但太后的生母是公主这李沅还是知道的。太后的舅舅?李沅屈指算了算,莫非是祖父的父亲?原来祖父祖母竟是表兄妹。就祖父待祖母之苛,祖母报祖父之厉,还真觉不出半分表亲之亲啊。
见太后似乎迷失在回忆中,李沅又想,也许就是这件事令曾祖父对这个外甥女另眼相看,做出亲上加亲的决定吧。最终却是这样的结局,也不知曾祖父后悔了没。
“原来您都吃过了。”他便出言打断了太后的恍惚,道,“吃过却没惦念过,可见不好吃。我还拿来献丑,真是羞愧。”
太后笑道,“谁说没惦念过?”便拿了只八月瓜,“最惦念就是这东西,可恨不知谁说这东西叫狗肾,你曾祖母嫌太粗鄙了,我便不敢再提。”
祖孙二人说笑了一阵子,太后又道,“这东西只生在野山上,你父亲进山游猎了?”
李沅边吃边说,“没呢,就在渭原上。父亲倒是想上山,常侍们死拦着不让。这是我府上奴才回乡给我带来的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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