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辰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后记(第1页)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热门小说推荐
九宫策:倾城凰后

九宫策:倾城凰后

她是名门贵女却惨遭灭门之祸,沦为孤女他是弱国质子却屡遭父兄残害奸人毒杀,他胸有沟壑,腹有深情隐世平淡为她,设局夺位为她他是相国之子,与她青梅竹马,为她双目失明,为她抗旨不尊,千里追寻迢迢九宫,皇权倾轧,乱世救国,兵戎相见。人命流血紧张阴谲,奇谋,都不过在一日一夜之间。她永远也忘不掉,那人握...

史上最强崇祯

史上最强崇祯

穿越成崇祯,南有李闯逼着上吊,北有鞑清虎视眈眈,且看朕如何以毒攻毒,让东林党统统去死,做一个乱世昏君!东林诸臣最怕皇帝不要脸!新书我真不是木匠皇帝已发。(普群1057092116,进V群找管理拉人)...

重生八零小媳妇

重生八零小媳妇

唐小芯回到了八十年代,身上就剩下一块钱,不行,她要家致富。生意红红火火,小姑子婆婆弟媳来找麻烦。而且,她还要对付家里那头饿了二十多年的狼。媳妇今晚咱们继续打妖精。不行。媳妇难得有空,咱们...

天下之师[快穿]

天下之师[快穿]

圣人,帝王,教父而你,则会是他们最敬爱的老师。修真界系统我有拳法五百,剑法三千,还有锻体之术,你想创立什么宗派林寻合欢宗。古代官场系统我有诗词歌赋,七言律诗,八股神文,...

我为长生仙后面讲的是什么

我为长生仙后面讲的是什么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为长生仙后面讲的是什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天才御兽师

天才御兽师

寒无邪亦正亦邪,一曲笑天,万兽诚服!她是所有仙人眼中的仙界废柴,在父亲家族受尽白眼,被赶出家族后,她却现,她的身上拥有强大的神秘力量上古天赋!选本命法宝之日,被所有人取笑的废物戒指,竟是上古神器,内有妖孽至极的美男器灵!她的一身仙骨,引来无数兽类想要吃她,她的天赋竟可以让灵兽仙兽神兽从琴音中得到修为提升,在琴音提升修为的诱惑之下,兽兽们竟一个个死皮赖脸的缠着她!花海中突然出一道冲天的蓝色光束,像是什么从花海中诞生,天邪小心的靠近花海中间,目...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